她愛上這個男人是在夏天,豔陽高照,蟲鳴鳥叫,當時從沒想過自己可以恨一個自己愛的人。她從小痛恨人說謊。為什麼要說謊?如果說謊可以帶來很大的好處,或許還有點道理,但如果說一些不痛不養的小謊,除了扭曲的人格以外,實在不明白還有什麼其他可能的理由。她使盡全力甩上門,幾乎用奔跑的速度上了車,氣得渾身顫抖。
「他說他愛上另一個女人,但又說都是一時的,不願意和我分開。」
這個時候該要哭嗎?影劇都是這樣演的。
「怎麼會發生這種事,你們不都要結婚了?」
靜芳是大學認識的朋友,現已結了婚,去年剛生了一個孩子,眼周白皙皮膚下透出藍黑色的陰影,及肩黑髮隨意在頸後扎成馬尾。她身穿一件看上去非常老舊的泛黃T恤,房間四周散落各種衣物、玩具與嬰兒用品,狼狽中有種說不出的漂亮。
「別傻了,人會結婚還不是因為分手太麻煩。」
「妳說氣話也改變不了什麼。」
靜芳別過臉去看懷中熟睡的孩子。她有一張看起來永遠在笑的臉,但此時看得出不太高興。
「妳知道我不是那個意思。但都這樣了還結什麼婚,他根本只是可憐我。」
還是別哭吧,省得嚇到孩子;反正此時她除了冷什麼都感覺不到,像一條不吸水又擰不乾的抹布。這個局勢下她感覺自己同時是被施捨的也是搶奪的,但這些實在都說不出口。她隨手拿起附近的一個大象布偶,沒想到大象的前腳不曉得沾到什麼濕濕滑滑的東西,連忙放下,趁靜芳不注意時抹在沙發抱枕上。
「哎,別說這個了,今天留下來吃晚餐吧。」
「改天吧!都開車出來了,我想到城裡逛逛。」